多宝体育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12

  多宝体育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555,5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5,644,444.60元。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采用全货机运输和客机腹舱运输两种方式为客户提供覆盖国际国内主要航线网络的航空物流服务。截至2022年末,公司拥有15架全货机,其中13架B777-200LRF,2架B747-400ERF。B777-200LRF机型最大起飞重量347.5吨,最大业载102.0吨,设计航程4,605海里;B747-400ERF机型最大起飞重量412.8吨,最大业载113.1吨,设计航程4,980海里。公司全货机航网覆盖洛杉矶、芝加哥、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纽约等15个国际城市。客机腹舱运输主要依托于东航股份的全球航线,通过天合联盟、代码共享与SPA协议,航线个目的地。公司通过持续增加自有运力,打造运输时效快、空间跨度广、运输安全可靠的航空速运时限产品体系,为服务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制造业转型和品牌出海贡献力量。

  货站操作、多式联运、仓储业务作为航空物流核心作业环节以及必要延伸服务,构成了公司地面综合服务业务,与航空速运业务形成协同与保障效应。

  公司依托全国17个枢纽机场自营货站的150万平方米库区和操作场地,在上海、北京、昆明、西安、武汉、南京、济南、青岛、兰州、合肥、太原等10个省份的12个机场提供地面服务,具体包括航班进出港货物的组板、理货、中转、进出港单证信息处理等。

  公司为航空公司、货运代理人等客户提供国际进出港的国内段卡车航班服务以及两场驳运(上海虹桥—浦东)、内场驳运(上海浦东机场内部)各机场货站之间地面短驳等多式联运服务。

  公司除在机场货站内拥有普货仓储之外,同时还拥有国内少有的、可满足特殊性质货品仓储需求的温控货物仓库(含冷藏库、冷冻库和恒温库)、危险品仓库、贵重品仓库、动物仓库以及超限货物仓库等多元化特种仓储资源,并为国际进出口货物提供报验、查验等操作的海关监管区仓储服务。

  随着跨境电商成为我国外贸增长的重要引擎,行业渗透率不断增加,公司充分利用浦东机场的口岸和干线资源优势,积极响应并利用国家政策,提升全链条服务水平、综合服务能力以及国际竞争力。通过加强核心节点掌控力,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跨境物流服务产品。

  公司产地直达主要为国内进口商提供海外代采购服务及地面分拨送仓服务,为海外出口商提供定制化的空运、海运、海空联运等多式联运服务。公司以三文鱼、龙虾等高频消费产品打通直销渠道,逐步叠加其他高附加值产品和口岸增值服务,包括海外机场和口岸代操作服务、生鲜暂存暂养及分包分割等,做大生鲜国际贸易,做强生鲜物流解决方案,不断拓展生鲜相关增值服务。

  同业供应链项目主要向邮政、快递快运、航空货运代理等同行业客户提供传统航空货运代理业务,此外也基于自有航线和货站形成的联动效应,为客户提供港到港跨境中转时效产品。同业项目供应链可以集合各方优势,面向客户打造更加经济、高质量的航空物流服务产品。

  公司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主要面向高科技、消费品、生物医药、航空器材等行业客户,以客户个性化需求为中心提供高度客制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公司通过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多方嫁接外部优势资源,进一步延长服务链条,实现降本增效,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打造市场竞争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可视化的“一站式”物流服务。

  注:分季度收入和利润的变化原因分析详见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单位: 股

  2022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国际方面,欧美国家通胀水平持续处于高位,加息和经济衰退预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动力,全球贸易形势不容乐观,国际航空物流需求转弱;地缘冲突持续,给国际物流供应链带来一定扰动和不确定性;原油价格大幅上升,物流运输成本上涨。国内方面,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

  面对挑战,公司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力抓好生产经营,稳住了经营发展基本盘。航空速运方面,精耕成熟市场,深挖货源潜力,加密优势航线,新增纽约航点,加强中转业务,稳固市场份额,提升收益品质;地面综合服务方面,全力保障上海航空货运口岸正常运行,为航司和货运代理人等客户提供持续稳定的服务保障,积极拓展包机业务和卡车航班业务,持续加强货站资产收益管理,坚持服务创新,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同时加快智慧货站建设,提高货站经营效率;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方面,强化直客营销,深挖大客户项目,积极拓展上下游客户的深度合作,为多家高科技企业提供空运解决方案,打造东航物流跨境业务快速保障通道,建立富有东航物流品牌特色的跨境随心翼全球化服务体系,产地直达解决方案产品及供应链方式日趋多元化,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营业收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70亿元,同比增长5.5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34.55亿元,同比增长5.61%。航空速运方面,扎实做好飞机引进以及运行保障工作,优化航网布局,持续深化与大客户的合作,加强国内外分支机构管控,有效增加航班收入,航空速运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2.84亿元,同比增加6.87%;地面综合服务方面,公司攻坚克难,保持货站正常运行,同时积极开发包机客户,拓展增值服务,公司在上海两场的市场占有率上升至59%,地面综合服务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54亿元,同比下降17.98%;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方面,依托航空干线运输及地面货站资源优势,强化直客营销,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的综合物流服务,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16亿元,同比增加13.14%。

  航空速运方面,从收入端来看,由于欧美国家通胀水平高企、居民消费重心转为线下服务消费以及地缘冲突等因素,海外市场投资和消费需求转弱,航空货运需求随之减少,空运市场即期运价逐步回落,公司基于市场预判做好长约签署工作,有效应对市场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新增并优化运力,在市场需求转弱的情况下,深挖货源潜力,积极开发新客户,实现收入同比增长。从成本端来看,航空燃油价格大幅上升,报告期内公司航空燃油采购均价同比上升76.07%,增加了公司整体运营成本,公司通过持续优化航路和备降场、经济载油、合理控制额外油量等措施,减少燃油成本2,942.20万元。报告期内,航空速运板块实现毛利率34.99%,同比提升1.59个百分点。

  地面综合服务方面,从收入端来看,受海外市场需求转弱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在上海、北京、昆明、西安、武汉、南京等货站的业务量下滑,收入随之下降。从成本端来看,地面综合服务板块成本构成相对固定,主要为人工成本、房屋租金、折旧摊销等。此外,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为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报告期内,地面综合服务板块实现毛利率18.51%,同比下降18.01个百分点。

  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方面,公司充分发挥航空运输及地面货站操作等资源优势,在供应链出现紊乱情况下,凭借稳定、安全、快速交付的优势,直客开发效果显著,服务链条进一步延伸,服务粘性增强。报告期内,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板块实现毛利率18.06%,同比上升4.16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例会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3年4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部分董事因公务原因未亲自出席,其中董事东方浩先生委托董事李家庆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李志强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颖琦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德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555,5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5,644,444.6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2023年度公司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25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05万元,内控审计报告费用53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聘任范济忠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公司2022年度监督追责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范济忠,男,1989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董事会事务管理。范济忠先生于2010年加入民航业。2017年4月至2021年6月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投资并购岗位,2021年7月起任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董事会事务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9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货航,公司、中货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就本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度募投项目置换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此外,公司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受托方均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480,000.00万元,已全部到期赎回,累计产生收益3,472.64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次普通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中货航提供委托,总额不超过本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金额22,821.53万元,具体委托金额以中货航购置备用发动机的价款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中货航提供委托161,794,188.98元,用于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

  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同意公司以委托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中货航以实施引进2架飞机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中货航提供委托1,187,739,460.23元,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

  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普通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和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浦东综合航空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及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的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用于引进2架飞机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货航;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以及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2-032)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37)。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为募集资金预计总投资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8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贾梦璐,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海龙,2004年加入天职国际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5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3万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承办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具体如下:公司拟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聘期为一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8,540,887.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555,55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5,644,444.6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2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6,818,261.72元,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648,540,887.1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55,644,444.6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航空物流具有运输速度快、空间跨度大、运输安全准确、不受地面限制等特点,在跨洋洲际运输的货物安全和交付时效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速,加快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高科技产品、消费品、制造业设备、化学品、生物医药等高附加值货物的空运进出口规模显著提升,对我国航空物流的通达性、稳定性和可控性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同时,为满足客户端到端的物流服务需求,航空物流企业不断将服务链条向两端延伸,不断加强端到端的物流交付和履约服务能力。

  从运营角度看,航空物流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飞机引进需要大量资金,航油采购、机务维修及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营也需大量资金投入。

  公司采用全货机运输和客机腹舱运输两种方式为客户提供覆盖国际国内主要航线网络的航空物流服务。货站操作、多式联运、仓储业务作为航空物流核心作业环节以及必要延伸服务,构成了公司地面综合服务业务。公司立足航空物流和地面综合服务核心优势,打造兼备信息化与国际化的快供应链平台及“干+仓+配”网络,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便捷的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服务。

  航空物流行业属于充分竞争的市场,与国际知名航空物流企业相比,中国航空物流企业在企业规模、海外布局、一体化供应链服务、研发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公司处于战略发展机遇期,需持续投入资金,从而进一步夯实端到端国际航空物流履约能力。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公司有序扩大机队规模,不断提升经营效率,稳步推进新增产能,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深耕细分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6,818,261.72元。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航空物流领域的优势地位,完善全球航线网络布局,加快货站核心节点布局,提升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提升数字化水平,强化市场竞争力,公司仍需持续增加资金投入。

  近年来,国际局势复杂变化,受地缘冲突、全球通胀、经贸摩擦等诸多因素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的不稳定性明显加剧,为更好地向客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便捷的全流程航空物流服务,打造自主可控的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同时,为应对激烈的全球市场竞争,在全球航网建设、海外基础设施布局、数字化转型、综合物流服务能力打造等方面均存在潜在的投资需求,也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研发投入、业务发展等方面,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具体而言,航空速运方面,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司将有序扩大机队规模,完善全球航线网络布局;地面综合服务方面,将加快国内外核心节点布局,在国内构建以华东为核心枢纽,辐射全国的地面网络布局,同时在海外航空货运枢纽布局货站、仓储资源;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方面,将加大资源投入,提升在细分行业提供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数字化方面,将加快智慧货站建设,提升营销渠道和运力资源配置的数字化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因素,严格遵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1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疆先生召集和主持。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申霖女士授权监事孟令晨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2023年第1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请见附件。